2008-08-20
魔鬼投资人.互联网的中国国情之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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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投资人,我能说的故事并不多。而且我也不清楚,国外的投资人是不是和他们一样。但我相信,至少以国内互联网的现状论,“魔鬼投资人”应当算是互联网的一大国情。我只说一些我所见到、听到和想到的,欢迎讨论。
- 《创智赢家》是我第一次接触到投资人。见过几个投资成功的,比如徐欣(我一直不知道是徐欣还是徐新)、沈南鹏。那个时候徐欣以丁磊闻名,沈南鹏的携程已经纳斯达克上市,正在通过如家从“创业者”蜕变为“投资人”。
- 《创智》那会儿还认识几个有点钱正在摸索的。这几位和我一样对徐欣和沈南鹏顶礼膜拜。我是觉得他们有钱,他们是觉得他们有眼光。
- 《创智》的赢家最后是陈曦,拿了100万的投资,去做了手机游戏。应该能算是互联网的投资项目吧。不过好像目前看起来不算成功。
- 《福布斯》的平台,给了我机会深入地了解投资人。那段时间里,根据RedHerring的列表,扫了一遍几乎所有稍具规模的风投和他们投资的项目。大致知道了一些投资人、项目和创业者的故事。印象比较深刻的名字,也正是从当时到现在呼风唤雨的几位:李彦宏、马云、周鸿袆、庞升东、陈一舟、俞渝……
- 《福布斯》期间的主要工作是排富豪榜,所以对投资人的关注主要集中于,他们在所投资项目中的股权比例和盈利状况。我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明白,战略投资、风险投资、天使投资,是何其不同。当然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关注Web2.0这个风投的热点行业,关注这些资本运作能力比较强的互联网创业者。
- 从股权结构中,可以清晰地看出风投和天使的区别。第一笔风险投资兑换30%左右的初始股权,应该是不少公司刚刚获得风投时的状况。至于天使投资人——从来就有人将他们称为“魔鬼投资人”——他们可能用一笔几百万人民币的资金,就换到50%甚至更高的股权。过程中还有各种手段压榨创业者。谁我就不点名了。
- 毕业后进入大众点评网,身处一家获得过风投,并且蒸蒸日上、之后成功进行第二轮融资的创业公司,多多少少听到、知道一些投资人的故事。也从一些侧面了解到,Web2.0(或者说互联网)对风险投资人的吸引力有多大。同时也了解到,手里有大笔资金的本土的风险投资人及天使投资人们,对互联网(且不说对Web2.0)的理解,是何等的浅薄。
- 几个月前,一个本土投资人——他自称天使,但很显然,对创业者而言,他是魔鬼——拿着一个据说已经盈利的项目和我交流——这种事情据说在圈子里很多的——我也乐得看看一些有趣的idea,就把项目书和预算拿来研究了一番,顺便看了看这个已经运营一年多的网站。
- 正是这次交流,促使我写这篇博客的。这个网站的Alexa排名在10万以外——不比我的博客高多少;这个项目前期已经投入将近1000万,号称去年实现盈利100万,此次融资的目标金额是3000万——我觉得他疯了;整个项目的策划不要说完全背离互联网公司的发展路径,甚至仅仅作为一个idea,都是站不住脚的,但是这个50多岁的投资人竟然就因为“互联网”三个字心动不已地想入股投钱。总之,这是一个愚蠢的项目。
- 我问“魔鬼”:你为什么想投他?“魔鬼”答:只要他能盈利,我就能把他搞上市!(A股)我问:你知不知道投互联网,前期要做好烧钱的准备?“魔鬼”:我和他聊了,他说3年保证1000万盈利。我问:放在传统行业,你觉得可能么?“魔鬼”想了想:难。
- 我告诉他:互联网是朝阳产业,没错,但这并不代表互联网可以违背商业规律可以无视投入直接产出。你如果只是想搞上市然后赚钱,那我还是建议你找一些更方便暗箱操作,你具备更多资源,法律法规也不完善的灰色地带。肯定比互联网好赚钱。
- 我没告诉他的是:1,投资不能无知。2,你们别碰互联网,互联网毕竟还“朝阳”着,空间还大,沾上你们,难保直接变成“夕阳”了。乌烟瘴气。(“乌烟瘴气”指:巨人、征途、劲舞团、51、3721、猫扑……)
魔鬼投资人就是这样一群完全投机(什么热投什么)、完全无知(不顾行业发展规律)、匪气十足(上手抢你50%+)的暴发户。这些魔鬼们的钱,大都不是辛苦挣来的:倒卖国有资产、涉足垄断行业、权力寻租、黑恶势力……等等。这些暴发户,是“一部分人先富起来”政策的得益者,是中国改革开放大背景下的特有人群。“权力寻租”、“资本原罪”这些词语的主语就是他们。他们依靠跑马圈地的野蛮方式获得第一桶金,然后在中国日益发展壮大的金融和资本市场上作威作福实现扩张,而后在金融行业不断开放和规范之后,他们裹挟着贪婪的资本,冲入了风险投资的领域。
魔鬼们的第一次成功是因为他们握有的权力,第二次成功是由于市场发展的必然,那么当魔鬼们进入风险投资,还披上天使的外衣之时,我想说,这会是一场较量,资本和权力在当今中国所拥有的话语权已经不像20前那样所向无敌了。风险投资的成功,在运气之外,更多的需要知识、经验、管理、风险控制……这些,是魔鬼们所不具备的。
现在的魔鬼们,已经、正在把互联网搞成一个乌烟瘴气的赚钱工具。暴发户的眼里只有钱,他们怎么可能安安心心、踏踏实实地花上几年时间,培育出优秀的产品、服务?
创业者们似乎应该首先弄清楚:资本是且仅是工具,资本的介入不应该改变创业的初衷:不仅仅是为了赚钱,更是为了创造和提供有用的产品和服务。这样,我们才不会生活在一个“泡与被泡”的网络世界里。
怀有“整合全球信息”的理想和“不作恶”的宗旨,才能成就Google。
只想赚钱?去山西挖煤去中东采油吧,赚起来快得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