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GO是制度化、常规化的志愿者行动

试着说说志愿者和NGO。

  1. 志愿者和NGO应该是两码事。志愿者的作用应该是“志愿(出于自愿或人道的原因)帮助他人”,NGO的作用应该是“建立政府与公民的中间层,帮助公民传达意见,协助政府达成目标”。这次地震,我作为一个志愿者参与其中,看到了无数志愿者,却几乎没有看到常规化的NGO。
  2. NGO是组织化、制度化、常规化的志愿者行动。NGO提倡志愿者精神。NGO作为一个组织,本质上和政党、政府、公司、宗教团体等组织具有一定的同质性,即,其首要目标并非帮助他人,而是完成组织自身制定的目标。政党组织的目标是政权诉求,公司组织的目标是获得盈利,而NGO组织的目标,则必须是非营利的,并且往往包含一定的政治诉求(不是政权诉求)
  3. NGO需要通过执政政府的授权(或其他形式的核准)来获得行动的合法性。志愿者行动是个人的个体行为,应属于个人的基本自由,在不违反一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,志愿者行动不应受额外的限制。而NGO作为一个聚集了一定资源的组织,则应当具有法律明确赋予的正当性。
  4. NGO的评判标准应当是组织架构的效率,而非组织所实施的项目本身的优劣。NGO的项目可大可小,以志愿者精神而论,不论大小,无优劣之分。对NGO的评价,当以其组织的效率为依据。中国红十字会这样收取高额管理费并且在灾区双休日放假的做法,显然是非常低效的。
  5. NGO应该具有平台效应,可以容纳、聚集、整合,甚至自己拓展志愿者参与。志愿者有热情参与志愿活动,却往往没有施展拳脚的舞台,NGO应当提供这个舞台,这是容纳和聚集;同时,NGO应当有能力根据志愿者的专业知识等,对其加以整合,使自身具有较高的效率。这些都是NGO管理中重要的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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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评论

  1. 麦子程 2008-06-10, 1:03 pm

    这么一说,定义是明白了。你老人家能否找一个本土NGO的案例,来分析一下,中国NGO的发展水准?

    “几乎没有看到常规化的NGO”这句话挺悲凉。不过,一切有待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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