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6-9
NGO就是做公益?
昨天买了本《城市画报》。居然要10块钱。南方报业集团出了很多好东西,现在知道,他们也出了一些不好的东西。
我是因为南周上推荐了这期《城市画报》的NGO专题,才去买的。结果看得失望至极。不知道是不是城市画报的编辑真的把它的读者都当傻子?还是,城市画报的定位读者,真的都是这么容易糊弄的傻子?
太明显在给世界银行的“发展市场”社会公益活动写软文。还振振有词地以为自己做了多了不起的报道。两周时间跑了4个省的记者,就敢写自己对中国NGO的了解——你不知道大把大把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了么?开篇的记者手记就是一篇完全的自作聪明和卖弄聪明。号称100家NGO的采访和记录,几乎全部是简介式的新闻统发稿,一点深度都没有,而且所有NGO都只是在做公益——不仅记者的能力成问题,编辑的眼光同样值得质疑。
NGO的全称是Non-Government Orgnization,其名称表述的只是其“非政府”的特性,凭什么NGO就一定只能做公益?或者应该这么问,一个没有组织架构,没有管理系统,没有明确目标和章程,没有远景规划的志愿者组织,为什么会被认为是NGO?编辑连最基本的功课都没有做好——连一个成型的优秀的NGO都没有介绍!到专题的后半部分,甚至都开始为NPI(公益NGO孵化器)做起了广告。
NGO应该是一个政府和公民的中间层,一方面,它应当建立一个平台,让公民可以顺利地对上沟通,下情上达,为民请命;另一方面,它应当成为一个渠道,当政府无法迅速有效地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的时候,它可以挺身而出,为政府分忧。当然,公益型的NGO是NGO最容易被认识、认可和获得发展的组成部分,但公益行动绝不是NGO的全部。
公益行动的主体应该是志愿者,组织的概念被弱化,志愿者个体的有效行动是更关键的。而NGO要成为“O”,就必须有组织的远景规划、目标、章程、组织架构和管理系统,从而NGO可以比志愿者的个体(或群体)行为更长期,更持久地开展活动,发挥作用。简单说,公益行动是用人做事,而NGO应当是用制度做事。正是因为NGO的制度化,才确保了政府与公民之间沟通的常规化,使得公民社会的建立,透过NGO成为可能。否则,志愿者再高的热情,也只能是一时的热情而已。
我需要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。过两天再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