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众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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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不其然,又看到中国媒体关于美国大选花了多少钱的报道。这样的故事不用猜都知道结局——就像每年都会有高考的报道、台风的报道、洪水的报道、春晚的报道一样,每四年我们就会有一次美国大选花了多少钱的报道。言下之意无外乎是美帝国主义拿了纳税人的钱,都给富人娱乐去了。

我之所以认为,在这个国家当记者很无望,就是因为看到了太多这样的报道。

和这群妓者想当然的不一样,和我们听到的不一样,美国大选的经费来源——不管是1美金还是100亿美金——都来自于民众自发的捐赠。换句话说,如果候选人采用自己募集大选资金的方式进行选举,那么他基本上就没有花纳税人一分钱。你不乐意他竞选,你完全可以不给——美国民众捐助选举的权利,至少比中国人民捐助灾区的权利更大——在中国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,谁敢不给灾区捐款?——准确地说,谁敢不给红十字会和救灾机构送钱?!(他们是怎么捞钱的,我在四川亲身经历、亲眼目睹)

对于那些采用固定金额选举的候选人,这笔看似不菲的竞选费用,至少也是帐目清晰收支平衡的。退一步,从选民的角度来讲,他们缴税提供候选者竞选经费,同时他们有着投票给谁的“权力”,他们至少是付费参与了选举自己所处社会领导人的活动。当然,这项选择个人所处社会领导人的活动,不可能不花费成本,纳税人花钱选一个自己心目中盼望的领导人,难道不比纳税人不花钱——其实是没有明着花钱,真追究起来还是在花纳税人的钱——但是选出与纳税人没有共同利益诉求、只能依靠“道德建设”来规范的执政机关和领导人,更合理么?

再退一步,从普通民众、纳税人的角度来看,这笔用于“选择个人所处社会领导人”的费用,该不该支付,或者说,这种所谓劳民伤财的选举,是不是该举行?

纳税人付费参与选举国家机器的行为,从纯经济的角度来看,是一种支付行为:支付金钱和其他成本(时间、公共空间对于选举的大量信息……),获得一个参与的机会,并由这个机会导出一个更趋近于合理——至少是在理性和民意之间达成平衡、符合程序正义的——结果。从民众的角度,花钱(纳税/捐款)让自己成为公共决策的一分子,使自己具有选择国家机器的权利;同时从政府的角度,让民众花钱(纳税/捐款)参与公共决策,不仅确保公共决策尽可能正确和符合民意,同时让民众主动愿意为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——是我参与选出的总统,我应该支持他,更何况我还是花钱选出他来的。

从这个角度来看,让民众纳税/捐款,协助国家选出执政机构和国家领袖,至少有以下这些从未被中国官方媒体承认过的好处:

  1. 公共决策的结果更接近民意——至少在理性和民意之间尽可能达成平衡,给民意给予了很高程度的尊重。
  2. 借助对民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刺激手段,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
  3. 让全体投票者,与国家权力机关一同承担选举的结果——普选+选举人团制度+纳税/捐款,实际达成的效果,是将民众拉到了国家权力机关一边,两者成了一根线上的蚂蚱,而不是中国社会中的官民关系、上下关系甚至是有些时候有些地方的对立关系。
  4. 借助投票者自己的判断和决策过程,促使其为了保持前后一致,而对选举上台的政府保持较高程度的支持。(参见《影响力》)

上面的这四条“好处”,无不与“民众”的参与相关。事实上,不论是普选还是 选举人团制度,其着眼点都是机会的公平和民众的参与。而所谓的民主,如果没有“民权”和“民有”作为保障,没有“民众”这个民主主体的参与,那“民主”就会发馊变味。当我们在经过经济的飞跃发展,政治民主化进程不再遥不可及的时候,我们或许应该考虑一下,从“劳民伤财”的美国大选中,我们能学到些什么?

美国大选是花了很多钱,但是只要选举制度合理合法,这项看似劳民伤财的政治活动,就能为一个民主的共和国带来更长远的稳定和健康。

民主不是夸海口不是放卫星,民主也不该拿来忽悠或者装门面。落实到民众参与的民主,才是真正的民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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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评论

  1. gowers 2008-10-14,5:11 下午

    你现在文笔是越来越犀利了啊!!

    文采也见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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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曹诺皮 2009-01-22,9:27 下午

    美国大选的经费并不完全来自普通民众。非个人(如基金、企业集团等等)都有捐款。不过有专门的法律对此进行约束,如捐赠主体、捐赠上限、使用用途等等。陈阿扁就是拿了钱一没上报二没用于选举违反了相关法律。(当然还有其他违法的地方)希望有熟悉这一块领域的高人能够详细地讲解一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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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dmin 回复:

    嗯嗯。值得好好学习一下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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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林梅 2009-06-2,10:35 下午

    应该让民众意见得到表达,并让他们看到有意见得以实现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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